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给我校科技小院学生重要回信精神,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中国科协办公厅三部门《关于推广科技小院研究生培养模式 助力乡村人才振兴的通知》(教研厅函〔2022〕2号)和《关于支持建设一批科技小院的通知》(教研厅函〔2022〕7号)工作部署,充分发挥我校在服务国家乡村振兴战略中的优势,加强农业科技进步和农村科技人才培育,加速推进科技小院人才培养助力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现开展我校2023年科技小院建设项目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科技小院的建设坚持“需求为主,调研为先,多维评估,资源整合,推广运行”的标准化建设流程。针对地方政府、企业等建设需求,拟建小院负责人开展生产结构及产业痛点问题调研,评估小院地址、产业、人文等建院标准,硬件满足、软件支撑即可申请建立科技小院,通过学校审批设立后,整合高校、专家、政府、企业等多方资源,通过学生入驻、技术集成、产业服务等推广运行。
一、申报条件
1.每个科技小院须有1个依托合作单位,如龙头企业、科研院所、协会、合作社、园区、地方政府等。科技小院所在依托单位能够提供基本的生活条件、办公条件、必要的交通工具、相关的培训设备、技术研究示范基地等。
3.科技小院所在依托单位须围绕本地优势特色或主导产业,研究生产和产业发展过程中的实际问题。
4.依托单位能够提供运行经费用于保障科技小院正常运行,主要包括科技小院入驻人员(专家教授、科研人员、研究生)的生活费、交通费、差旅费、必要的材料费等等。
5.每个科技小院须入驻至少2名研究生,为了保证学生能长期在生产一线研究,研究生应以专业硕士/博士为主。每名科技小院研究生每学年累计进驻科技小院的时间不少于120天。
6.每个科技小院须有1位学术水平高、实践能力强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担任首席专家。每个科技小院应有实践研究经验较丰富的校内导师队伍,并聘有一定数量的校外兼职行业或产业导师。原则上实行双导师制(校内、校外导师各1位)培养。
二、建设要求
1.场所建设:①场所设立在科技小院依托单位内,宜具有相对固定且独立的区域或空间,规模和功能布局满足开展科学研究、技术服务、科普、培训等需要。②在场所门口悬挂“科技小院”牌匾。③在场所内醒目位置展示科技小院相关信息,包括基本情况、简介、工作制度等。
2.人员配备:①科技小院设置首席专家1名,小院院长1名。②科技小院团队包括首席专家、导师、科技人员、研究生等,其中常驻研究生不少于2人。
3.设施配套:①提供住宿、餐饮等生活设施,满足科技小院团队入驻期间的生活需要。②提供必要的交通工具,方便专家、科技人员、研究生等入驻期间在基地、试验区与住宿地之间的往返。③配备办公桌椅、电脑、打印机、上网设施、多媒体展示等办公和培训设施设备。
4.制度建设:每个科技小院建立工作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
5.人才培养:每个科技小院要明确课程教学、实践研究和学位授予等相关要求,推动科技小院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落地见效。
6.小院管理:每个科技小院需在科技小院管理平台完善相关信息(相关链接和要求后续通知),小院研究生定期上传日志,持续更新科技创新、社会服务相关信息,日志数要求120篇以上,小院院长、首席专家定期登录平台进行管理审核。年终管理办公室将根据日志数量和质量及活跃度评优。
7.学前培训:科技小院团队在小院新生入学前组织新生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学前教育实践培训,提高学生对科技小院认知,培养学生知农爱农情怀,激发学生工作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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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建设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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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已纳入教育部等三部门支持建设的58个科技小院不用再申报。
2.各申报科技小院所在院系通过增量倾斜和存量调整,优先满足科技小院人才培养的招生计划需求。
3.各申报科技小院通过评审后列入校级培育建设清单,并纳入学校统一管理,年度考核评估合格后学校将给予授牌,并推荐申报教育部等三部门科技小院建设。
四、申报须知
1.自主申报:申报负责人对照申报条件,结合科技小院实际建设需求,合理制定小院招生计划,拟定科技小院名称,明确科技小院依托单位、共建单位和责任专家,如实填写《中国农业大学科技小院建设项目申报表》(附件1)(下文简称《申报表》)。
2.申报时间:2023年6月19日-2023年8月25日。
3.申报材料:各培养单位统筹规划科技小院招生学科专业布局,给予支持申报建设,将通过单位审核的《申报表》和汇总表(PDF盖章版和电子版)发送至科技小院办公室邮箱maekjxy@cau.edu.cn。
4.评审公示:科技小院办公室对材料进行初审后,委托专家组对申报科技小院进行评估审议,形成评审结果。研究生院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发布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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